柯建斌
最近,一些在基层单位工作的朋友对过分强调痕迹管理吐槽甚多。
有的说,一边搞工作还得一边搞资料;有的说,本来可以说得清楚的,却不得不补充图片才能解释明白;有的说,己经完成了的任务众所周知,还要找人作证、搜集旁证,甚至苛求文字记录全过程。
痕迹管理,作为一种手段手法,综合运用文证、言证、图片、视频等等,多角度多层次让真相公之于众,是全方位全覆盖地督促一项任务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当然无可厚非。
但是,在痕迹管理上大做文章,岂不是本末倒置?过分依赖痕迹管理评高下、论英雄,有可能是南辕北辙。
一些工作的推进、实施应该是无需繁文缛节的,却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频遭诟病,这里面的问题值得反思,必须破解。
过分强调痕迹管理的问题何以解决?可能有三个答案:
慎发通知为其一。有通知就要检查,有检查就要查阅资料,有查阅资料就有人补造材料。慎发通知也许可以让前述环环补造的现象逐步绝迹。
少发通知为其二。该发的通知还必须发,只是应当少发,让基层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撸起袖子加油干。
不发通知为其三。不发通知旨在不让形式主义变异、不让官僚主义变相。不发通知不是放松管理,而是让不打招呼的检查多一些,让不发通知的暗访多一些。
如果是不敢担当,伪装和假造都是错上加错;如果勇于作为,任由检查督查,是黑的白不了。只要想干事、会干事,并坚持干净干事,终将能干成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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