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董薇、肖耀华报道:近日,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通知,即日起设立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
通知规定,该调解中心为群众性非法人社团组织,在自愿、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下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受理全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员与其保险合同或与保险合同利益相关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调解中心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原则,共同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机制,具体设立领导小组,调解员由市保险协会、律师事务所律师、28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等共31人组成,同时设立由75人组成的保险业务专家团、7人组成的法律专家团队。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统计,目前我市共有28家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随着保险行业快速发展,涉保险纠纷呈现易发多发趋势。在保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患纠纷中涉及保险机构的纠纷等既集中又常见。
为了满足工作的需要,调解中心建立了各保险公司的初次调解与调解中心的二次调解连接制度,与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制度,在易发多发的交通事故领域建立保险快速理赔制度,应其他各专业调委会请求,对涉保险的纠纷全程参与与协助制度,加强与各保险公司及相关专业行业调委会联系并建立数据对接系统,共享信息资源制度等。
调解中心的设立,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工作举措,为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保险纠纷搭建基础性的非诉方式化解平台,将对促进全市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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