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见习记者马丽娅、通讯员胡海报道:11日21时,在咸定居的襄樊籍男子高某开车从天成家居往岔路口方向行驶时,将正在清扫路面的环卫工人陈小兰和甘家顺撞伤,环卫垃圾车也被撞损。
事故发生后,高某拨打了120,并打电话给好友胡某寻求帮助,胡某赶来后高某却跑了。环卫工人亲属赶来并报警。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拨打高某电话,却处于关机状态,至12日早上才联系上。12日7时高某自首,被确定不存在酒驾行为。
高某称,当时自己非常害怕,通知朋友过来帮忙处理,自己回办公室缓缓紧张的心情,恰好赶上手机没电。
据悉,高某涉嫌肇事逃逸,鉴于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态度良好,处行政拘留3天,扣12分,罚款2000元。其他事故赔偿正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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