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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一男子爬上塔吊讨说法 僵持2个半小时被劝下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08-22 09:49

  昨日上午,因与用工方发生劳务纠纷,温泉大楚城工地一男子爬上60余米高的建筑工程塔吊上讨要“说法”。僵持近2个半小时后,在众人的耐心劝说下,该男子于10时40分安全爬下了塔吊。

  惊心一幕:男子蹲坐高空塔吊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接到报料称,温泉大楚城工地有一男子爬上了塔吊,十分危险。

  在该工地位于茶花路一侧的入口处,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工地上一座塔吊吊臂的顶端有一个“黑点”。通过相机拉近拍摄并将图片放大,记者才能清晰地辨认出,该“黑点”实为一名蹲坐着的男子,身穿黄色T恤。

  该塔吊约有60余米高,系疏散的钢铁构架,男子一旦踩空,后果不堪设想。

  在工地的入口处,现场已聚集起了近二十余名群众。工地周边的一些商户店主和过路市民,或在抬头仰望,或低头议论。提及该男子缘何而爬上塔吊,围观者均表示并不清楚。

  工地入口附近停放的一辆消防车和警车显示,消防官兵和民警正在实施援救。

  

  救援现场:多方出面电话劝说

  参与此次救援行动的温泉公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吴所长介绍,当日上午8时30分许,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派出民警赶到。

  经了解,该男子姓李,原为工地上的塔吊司机,因与工地发生矛盾纠纷,于8时10分左右爬上塔吊。在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随即找到了李某的妻子和工友以及企业负责人前来规劝,从9时30分开始,众人开始了轮番劝说。

  “李某新婚不久,妻子刚生了小孩,我们从这方面跟李某进行电话沟通,希望他珍惜生命,尽早下来。”吴所长介绍,企业负责人也对李某表态,将满足他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纠纷。

  9时47分,令人欣喜却又担心的一幕出现:李某半蹲着,缓慢地朝着吊臂中央挪动。然而,到达吊臂中部后,李某却又停了下来。

  工地一工人对记者说,有人打电话告诉李某,如果他下来,问题不会得到解决。对此说法,吴所长表示确有可能,“不过,事后我们还了解到,李某之所以不下来,还因为怕遭到公安机关的处理。”

  上午10时10分,救援仍在继续。“我们公安机关向他喊话,强调将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公正妥善地解决他与企业方面的矛盾纠纷。此外,考虑到李某的孩子尚在哺乳期,其行为尚未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还表态将依法对其宽大处理。”

  10时30分,经过反复劝说,李某开始往塔吊控制室方向缓缓挪动。

  在众人的注视下,10分钟后,李某最终离开了塔吊,安全到达地面。

  事件探因:劳务纠纷引发冲突

  究竟是怎样的矛盾纠纷,导致李某不顾人身安全爬上高空塔吊?

  在工地采访期间,记者见到了李某的妻子。对于丈夫的举动,其妻称,李某因工作上的问题和工地施工员发生矛盾,最后遭到解聘。21日上午,李某来到工地上找相关人员理论,但被对方用安全帽打了。随后,李某爬上塔吊,“怕别人打他,不肯下来。”

  工地施工员姚某则称,李某上班时间经常脱岗,施工班组多次反映后,公司方面召开会议决定解聘李某,并于8月20日作出了解聘通知。考虑到李某刚结婚,小孩出生才不久,加之工地上暂时未找到接替的塔吊司机,公司才决定让他一边在工地上干活,一边找工作,工资照付。

  “李某当时也点头同意了。”姚某介绍,21日上午,李某带着两名男子来到了工地上,提出要求:工地方面若要解聘他,必须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补偿。对此,姚某表示,须等领导来了再谈。由于沟通不畅,双方最终发生肢体冲突。此后,当施工员姚某安排另一位塔吊司机进入李某此前工作的塔吊时,李某也跟着该司机爬上了塔吊,随后又走上吊臂。

  警方呼吁:理性维权才是正道

  昨日下午,记者从一号桥派出所获悉,经调解,李某与工地方面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

  吴所长表示,李某的行为导致企业停工,引发众多市民围观,对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都造成了一定影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本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考虑到救援时提到的诸多因素,以及李某事后的悔过态度,警方最终决定予以口头警告。另外,随李某一起到施工现场的两名男子,也被警方口头警告。

  “李某的行为十分不理智,一冲动就爬上高空塔吊,太过于极端,不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影响,同时也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吴所长呼吁:公众维权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来解决问题。他还表示,此事也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希望涉事企业能够加强安全监管。(记者  张隐曜  张仰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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