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庞赟)昨日,记者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到,市政府办已下发通知,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2013年7月,我市被水利部确定为国家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水利部和省政府审批通过。该《实施方案》提出,我市要建立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功能区;打造金水、陆水两条生态走廊;共筑沿江产业带、咸赤嘉城镇密集带、南三县生态特色发展带;修复斧头湖湿地、西凉湖湿地、黄盖湖湿地、大洲湖湿地和梁子湖湿地。
《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市12个重点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项目,分别是引江灌湖、两湖连通及金水生态走廊项目;咸安区高桥河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陆水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大洲湖(河背)水生态修复项目;金水流域防洪排涝治理项目;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项目;横沟思源水厂管网延伸项目;王英水库调水项目;重点法规建设项目;水管理能力基础建设项目;温泉地热田自动监测监控示范项目和永安阁文化公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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