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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移送案件23件26人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8-14 07:10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陈亮报道:7月31日,笔者从市政府召开的阳光执法和“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全市检察机关自2014年高检院和省院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简称“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以来,监督移送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涉嫌非法采矿、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23件26人,其中起诉18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2人。

  “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工商、税务、烟草、质监、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开展立案监督。

  据了解,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咸宁工作实际强力推进“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牵头召开由检察、公安、环保、食药监等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专题会议,建立健全“两法衔接”长效机制,把握工作重点,持续推进“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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