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王昌明、曾红丽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该政策实施以来,市国税局高度重视车购税政策的调整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在税务机关网站及相关网站上进行政策宣传及解释;在办税服务大厅、自助办税终端和4S店的醒目位置,张贴政策调整相关宣传材料。同时,加强部门协作,按时完成系统升级,确保税收政策准确执行到位。
自去年10月1日至12月底,全市共9561辆车申报缴纳车购税5425万元,其中有4344辆车享受减半征收车购税优惠政策,占总申报车辆总数的45.43%,共减免车购税1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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