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闻期骏、通讯员李峥报道:7日,市质监局对3家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单位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各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据悉,被约谈的3家单位中,有电梯使用单位2家和电梯维保企业1家,分别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和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等违法行为。
约谈过程中,市质监局通报了企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明确指出其问题可能造成的影响、危害后果及负有的相应责任,同时,就电梯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的重要性进行安全教育并面对面加以指导。被约谈单位分别对存在问题和采取的整改措施做出陈述,现场作出落实电梯安全责任的承诺。
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电梯使用单位,要提高依法使用电梯的意识,学会科学使用电梯,明确并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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