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向红梅)记者8月2日获悉,由市民政局编印的《咸宁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手册》,已于8月1日前下发到全市各地,为全市1217名灾害信息员规范使用管理救灾款物提供了操作指南,为受灾群众提供了申请救助依据。
《手册》明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可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受灾群众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及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及救灾储备物资采购和管理费等。
同时,《手册》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救助类别、救助标准、发放时限、发放形式、救助程序、评议要求、公示要求和台账要求等做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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