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汪蓉、汪文进报道:2016年12月31日,实施一年多的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截止。自优惠政策实施以来,温泉城区办税厅车购税窗口的小排量乘用车共计减征了1637万元购置税。
根据政策,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照5%、也就是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这一优惠政策将正式截止,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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