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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4-03-05 09:37

咸宁网讯(记者 吴青朋 陈志茹)3月1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全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从2024年2月29日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据介绍,居民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集中缴费期)期间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错过集中缴费期缴费,自缴费第4个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参保登记、暂停参保办理渠道。线上:“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手机APP、湖北政务服务网医保专区、湖北医保个人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线下:市(县、乡)政务服务窗口、村(社区)便民窗口。

居民可以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缴费渠道。线上:有鄂汇办手机APP、楚税通手机APP。线下:各代征银行服务网点、各级办税服务大厅(提供代办、引导办)、市(县、乡)政务服务窗口及村(社区)便民窗口(提供代办、引导办)、税务部门及代征银行设置的自助缴费设备。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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