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敏
樊启寅,今年65岁,头发花白,身材挺拔,走路生风。他调侃自己是“小老头”。
咸宁有句俗话:“老鸡老鸭值钱,老人不值钱。”樊启寅说自己就是想证明“小老头还有点用”。说白了,就是想老有所为。
4年多时间,樊启寅成功“跨行”,从一名退休干部成为一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并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我们应该向樊启寅学习什么?
——乐于学习。樊启寅说:“学习,有目标,才有动力,才有效果。”正是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这个职务,让他不断地激励自己学习新知识,确保工作中不当“外行人”。当下,许多人缺少学习动力,总是以“没有时间、记不住”等为借口不愿意学习,我们不妨从确立学习目标开始。
——不急不躁。在面对医患纠纷当事人时,樊启寅都是从一名忠实的听众做起,听患者或者家属倒苦水、发牢骚甚至恶言恶语,他说都能理解,且总是轻言细语。于嘈杂喧闹中静心聆听,设身处地为人着想,不慌不忙间,能传递出理性的力量。
——善于总结。4年间,樊启寅不断研究:他以自己主持调解的一起纠纷撰写调解案例,入选《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类)案例库。他提出对有责任且责任较大的纠纷,采取分“两步走”的调解思路被广泛应用。总结让人进步,善于从过往中汲取营养,必然让我们遇见更好的自己。
——秉公无私。每次调解过程中,樊启寅最欣慰的是患者或家属信任。人民调解虽然不收费,但总有人在接触之初喜欢打听“老樊”什么“来头”,会不会是跟医院一伙的,能不能帮自己说公道话。不偏不倚,不接受吃请,不为一己私利……信任感自然就建立起来了。
——淡泊名利。采访结束后,樊启寅一再叮嘱记者:“我就做了这么点事,写的时候千万别拔高了。”他说,自己做人民调解员,虽然带有公益性质,但拿了工资,跟义工有区别,不能算纯粹的无私奉献。他只是想趁身体还好,尽力做一点事情,不枉自己受党的教育多年。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脚踏实地干。当前,全市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就应该像樊启寅这样,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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