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质监局始终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倾力保障质量安全,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
围绕工业强市和绿色崛起目标,全面贯彻质量兴市发展纲要和质量兴市十二五规划。
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兴市工作例会及联络员会议,建立健全了《议事规则》等6项工作制度。连续5年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连续6年编制《咸宁质量白皮书》。完善了质量考核机制,出台了《咸宁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全市质量工作连续两年在省政府考核中取得A类成绩。连续两年组织市发改委等9个部门对全市质量工作进行现场考评,并将考评综合评价专题报市政府。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牵头起草质量强市有关决定。
推进品牌创建。继续实施“千百十”工程,大力宣传卓越绩效管理标准,推动35家企业建立卓越绩效模式,13家企业成为全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标杆。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双百工程”,重点培优100家质量效益型企业、帮扶100家成长型企业。主动服务重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围绕“绿色崛起”、“六个一工程”制修订名牌培育计划,累计创建湖北名牌64个,获得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3个。重点围绕“一县一品”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加大名牌企业奖励力度,市政府连续四年颁发政府质量奖,对品牌企业给予奖励,共兑现奖金2000余万元。
强化标准服务。用标准化引领温泉旅游产业发展,制定了4个温泉旅游系列省级地方标准。围绕市政府百亿竹产业发展计划,牵头制定《咸宁市创建国家楠竹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组织制定标准体系框架图,制定2个省级地方标准。成功申报“咸宁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主动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赤壁市政府获准创建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累计创建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共53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区13个、省级示范区6个。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力度,全市共有4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依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严守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连续14年实现了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
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力度,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力度,着力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精心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重点对建筑材料、烟花爆竹、人造板等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质量整治。加大机动车安全机构监管力度,指导辖区内4家安检机构依法依规从事安全检测。加强对特种设备安装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和完善三方责任体系,落实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和质监系统内分级监管责任。上半年分别组织使用单位进行了客运索道、电梯、CNG加气站、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了使用单位的应急反应能力。
突出专项检查。以消费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上半年分别对儿童用品、水泥产品、纤维制品等重要产品进行专项检查。牵头推进车用柴油升级,并全市落实国Ⅳ柴油置换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柴油加油站和加油点216个,其中不符合国Ⅳ柴油标准的样品有7个,合格率为96.7%。从4月份起,部署开展电梯、油气管道、燃煤锅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三大战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共检查生产、使用单位1680家,检查、检验设备2900多台套,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1份,查处一般隐患126起,整改到位109起,整改率87%;重大隐患5起,报省局挂牌督办2起,已整改到位。开展农资、建材打假和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依法查处了一批质量违法行为。依托“12365”系统平台,畅通质监投诉举报渠道,上半年共受理液化气、建材、特种设备等投诉和举报20起。
推进计量惠民。积极落实计量发展规划,推动市政府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加强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工作,上半年共完成计量器具检定14.9万台件,强检受检率94%,合格率95%。组织开展集贸市场电子计价器专项整治,加强对电子秤的销售、修理、使用等环节管理,对城区10家集贸市场公平秤进行免费检定。加大对重点市场及涉农物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查力度,共检查农资经营仓库和门店36家,检查经营用台秤、电子秤58台,合格率92%;随机抽查化肥、种子等农资定量包装商品59批次,合格率91.5%。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将14家重点用能单位列入了审查计划。目前,已完成3家用能单位计量审查,年内将完成另外11家用能单位计量审查。
积极提升质监服务效能
始终将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质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助力咸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简化政务服务程序。年初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在市政府批复29项的基础上主动调整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共7项。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行政确认和备案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认真做好对接服务工作。着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完善了窗口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一次性告知等管理制度。制定了行政许可25种通用文书格式,确保行政许可档案制作规范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行风建设公开承诺、行政处罚及涉及收费事项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依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工商、税务部门,积极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对组织机构代码办证事项实行当场办结。对部分工业产品实施“先证后核”,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惠企政策,推行年审自主报告制度,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和办证收费,争取市政府组织机构代码办证经费纳入共公财政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专题会议精神,配合做好咸宁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将城区分局(副处级)整体进驻高新区办公,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积极托管区域内的质监工作。
推进质监改革创新。依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拟将市食药监局、农业局、地震局的检测机构归并到市质检中心项目统一建设。目前,项目规划调整及施工前各项手续正有序推进。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指导县市政府做好技术机构整合工作,截止目前通城县、嘉鱼县已整合包括质检、计量在内的相关技术机构,成立由政府直属的综合检测机构;崇阳、赤壁正积极做好检测机构整合工作。创新完善质监服务机制,严格执行服务企业责任包保制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三做到”、行政执法“四不罚”、服务企业“五免费”、创建名牌“六主动”等服务措施。
切实加强质监自身建设
始终将“抓班子、带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把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政建设作为质监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质量大会精神,较好激发了市县两级班子活力。连续7年开展春季干部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等方式,促使党员干部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技能。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党课、道德讲党、主题演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争当“五好”干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三公”经费支出连续三年下降,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36%。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该局被评为“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
积极规范执法行为。健全决策机制,先后出台《重大决策听取社会意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党组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等监督管理制度。率先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系统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06起,检察部门已全部查阅批复结案。严格执法监督,实行“开门审案、阳光执法”,出台了开门审案实施办法。连续7年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有关人员参加“案卷评查”活动,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积极实行监管、执法回访制,每年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2—3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扎实推进廉政建设。积极开展第16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法制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全体党员思想得到净化、党性得到了锤炼。突出问题导向,对照省委巡视组在全省系统专项巡视反馈的6类22条意见,逐条核实、逐一自查,对自查发现的16条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在整改落实工作中,着眼建立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执纪,共建立健全各类制度25项,问责处理干部7人。结合 “三严三实”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对违规公款消费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以良好的作风提升服务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服务永无止境,成功源于创新。面临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雷红强调说,全市质监系统将继续始终秉承服务理念,践行“三严三实”,创新工作抓法,保障质量安全,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努力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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